昵称:jiangmi
等级:中士
文章:123
积分:10
发帖时间:
2015-08-07 15:45:57.0
昨日,最高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的范围、利率等规定,对P2P网络借贷做出规范性解释。
即: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近年来民间借贷产生了大量的纠纷,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快速增长。2011年全国法院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9.4万件,2012年审结72.9万件,同增22.68%;2013年审结85.5万件,同增17.27%;2014年审结102.4万件,同增19.89%;2015年上半年已经审结52.6万件,同增26.1%。
8月6日,最高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新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放贷则不在此列。
在最高院的新规中,明确“网贷平台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P2P平台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承担担保责任”。